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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2025年红岩等保障房小区保洁服务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合同包1(石泉县2025年红岩等保障房小区保洁服务项目(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5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1(石泉县2025年红岩等保障房小区保洁服务项目(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企业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税收缴纳证明:2024年度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2024年度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在本采购项目中,不能有与其它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有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小微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地点: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
1)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 CA 锁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为保障采购项目顺利进行,请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逾期责任自负,并将政府采购投标回执单(含回执码)、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或者授权委托书(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石泉县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邮箱(email:)进行确认;凡参加报名的投标人代表应提前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对已发回执确认参加投标而无故缺席的投标人,石泉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上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处置。
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
[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4)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石泉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左蔡蔓子 联系电话:;
5)未及时下载采购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未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6)请各投标单位获取采购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